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覆盖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2.51%到目前的28.65%,计划到2021年,这一数字还将提升至31%以上。
森林覆盖率从12.51%到28.65%
森林资源快速增加。新中国成立初期,我省在森林覆盖率只有12.51%的极其薄弱基础上起步,积极推进造林灭荒、平原绿化、部门绿化,大办乡村林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得到显著增长。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实施“五八”绿化规划、林业二次创业、建设万里绿色长廊工程、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以及目前正在实施的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等林业重点工程,我省造林绿化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全省森林面积395.85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8.65%。
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009万亩
林业改革力度空前。围绕林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领域着力推进改革,全面创新林业体制机制。1979年,从划定自留山开始,我省拉开了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改革的序幕。1981年,省委、省政府部署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林业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目前全省完成集体林确权面积5291万亩,颁发林权证286.56万本。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009万亩,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50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公益林应保尽保。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全省国有林场由141个整合为100个,完成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岗位设置,政事、事企分开,“保生态、保民生”两大改革目标初步实现。
全省森林蓄积消耗量长期保持“长大于消”
林业资源保护有力。全省森林蓄积消耗量长期保持“长大于消”,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实行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经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省自然保护区达110处,面积达77.49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5%,基本形成了森林、湿地、野生动物三大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全省现有湿地总面积104.1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7%。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松毛虫和杨树、竹类及经济林病虫害等重点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森林防火体系日益完善,火灾防控、应急保障、扑救能力不断提升。
到2021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提升到31%以上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提升林业质量效益,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自2017年起,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提出到2021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提升到31%以上,全省完成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退化林修复30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000万亩。2017、2018两年来,全省共完成人工造林169万亩,封山育林123万亩,退化林修复120万亩,森林抚育1160万亩,分别占建设总任务的56%、41%、40%和58%,基本上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特别是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完成任务都已过半。据统计,截至今年春季,全省已完成新造林58万亩,人工造林的大头已落地。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也都在按照生产季节要求,按计划稳步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