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位消费者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几天前,他们参加天猫“韩众曼诺蒂专卖店”推出的25.1元抢购某品牌平板电脑的活动,岂料付款购买后,收到的是一包纸巾。(澎湃新闻9月11日)
25.1元买平板电脑收到纸巾的消费者确有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的主观原因。有人会说,“天上不会掉馅饼,25.1元抢购平板电脑显然是虚假销售的陷阱,是你自己要往里跳”。但笔者以为,消费者贪图便宜的自身原因,丝毫不能影响对不法商家的依法处罚。
首先商家公开以低于商品成本价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格搞所谓的抢购活动,其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实际上他们所标的低价全都是虚假的,并不是发错货,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按这个标价出售实际产品。这样性质就变了,不只是虚假销售,已涉嫌诈骗犯罪。
既然消费者已经下了订单付了款,那么就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销售合同,商家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条款发平板电脑,岂能发一包纸巾?这是一种典型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销售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对于诈骗犯罪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惩处条款。对一些网络诈骗,情节严重、金额较大者,就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当下,互联网蓬勃发展,网上低价销售的信息很多,有真有假,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甄别能力较弱,上当受骗几率较高。笔者建议,对于一些网上低价销售信息,特别是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销售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慎之又慎;网络电商管理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户资质和日常资信审查,发挥好自己应有的监管作用;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执法机关等要加大对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销售的诈骗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就严厉惩处一起,从源头上防止、减少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