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只要在朋友圈里发布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集赞,就可免予处罚。从9月3日起,济南历下区开始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实行“5选1”管理模式,违法者可在现场处罚、路口交通劝导、手抄交规、观看交通警示片、转发朋友圈集赞等方式中任选一种。当天,济南市有60人通过朋友圈发布了自己的违章情况。(9月4日《山东商报》)
轻微交通违法的时候,只要将自己违法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在朋友圈里并获得20个点赞,就能获得“处罚豁免权”,不要现场学习法律法规了,不要缴纳违章罚款了。对于 “发朋友圈免处罚”的创新制度,网络上意见不一。
有市民认为:这还是执法吗?法律就应该是刚性的,该扣分的扣分,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纳入失信系统的纳入失信系统,法律有了刚性才能具有威力。有的市民却是赞成的,认为这种教育方式挺好的。
笔者更赞同这种处罚模式。表面上看,不罚款、不扣分、不现场学习法律知识,也不在“不文明曝光台”曝光,似乎是“没有执法”。而实际上,我们需要读懂“执法的目的是什么”?执法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通过各种处罚手段达到教育的效果,从而让人们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轨道上前行。
罚款、现场学习法律知识、在大屏幕上曝光违章行为、扣分等等都是处罚的手段之一。这些手段虽然不同,但是目的都是相同的,那就是“要让法律在百姓心里扎根”。其实,“发朋友圈免处罚”也是一种处罚的手段,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发朋友圈免处罚”本身就是一种处罚。这是“在朋友圈丢丢人”的处罚。把自己违规违法的行为发布在朋友圈里,让自己的朋友都知道自己违章了,“丢丢人”换来的是“不再想丢人”,今后就会多加注意,今后就会遵纪守法。而“发朋友圈免处罚”还是不错的法律法规宣传载体。每个人都有不少微信朋友,里面有领导、有同事、有亲戚、有朋友、有父母,将法律法规发布到朋友圈,就能更大力度传播交通法律法规,让朋友圈里的人了解了法律法规规定,知道错在了什么地方,违反了什么规定。这其实与有关部门举办的“交通法律进社区”等活动的作用是一样的,甚至效果还要好,因为这是“身边的案例”,更能起到教育作用,警示意义。
“发朋友圈免处罚”,让执罚经济不再是唯一手段,既能起到教育作用还能警示教育他人,这种执法创新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