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是全国第42个“质量月”,我省联合长三角地区的江苏、浙江、上海二省一市以及江西省质量发展部门举办“质量月”共同行动启动仪式。在质量月期间,我省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
据介绍,质量月期间,将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和召回管理力度。同时,加大涉农产品监管和整治力度,组织秋粮收购计量器具检定和农资产品质量督查活动,开展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此外,今年我省还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