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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企业“套路深” 市民还需“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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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9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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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近日发布关于住房租赁的风险提示
租赁企业“套路深” 市民还需“擦亮眼”

记者 唐朝
 

星报讯  近期,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因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善等问题,出现经营困难,导致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保障住房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日前合肥市房产部门对广大市民发布了关于住房租赁的风险提示。

这份提示中表示,租赁双方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正规可靠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对企业受委托出租的房源,租客可查看企业与房东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期限、支付方式等信息,慎重做出决定。

与此同时,市民在出租或承租房屋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的市场价格,警惕“高收低租”带来的市场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房东在委托出租房屋时,对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要提高警惕;租客在承租房屋时,也要警惕低价诱惑。租赁双方要及时将房屋租赁信息在我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网签备案,或者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备案登记。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还要仔细查看合同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相关内容,是否需要额外签订贷款补充协议等,防止“被贷款”,避免可能出现的贷款合同难撤销、退租时难退贷等多重风险。如欲使用住房租赁贷款,请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此外,租客在支付租金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数额的房租,以防因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时造成较大损失。在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尽量选用《合肥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可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政务公告”或“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办事指南”下载使用。对选用非示范文本的,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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