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知称,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要坚持依法推进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机制;要坚持业务协同原则,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部门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和示范推动作用,形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合力;要坚持权益保护原则,注重纳税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通知提到,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
——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
——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
——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通知还提到,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个人所得税守信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机会。
——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