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公示
两部门: 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 实施联合惩戒
网信办:深入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 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两部门: 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 实施联合惩戒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知称,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要坚持依法推进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机制;要坚持业务协同原则,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部门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和示范推动作用,形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合力;要坚持权益保护原则,注重纳税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通知提到,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

——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

——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

——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通知还提到,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个人所得税守信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机会。

——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据中新社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