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昨日,记者获悉,我省芜湖市、蚌埠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六安市5个城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
据了解,试点城市必须符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部门间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能够为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域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较好基础:城市规模适宜,市域内有较强实力的牵头医院和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相对充足、发展较为均衡,布局较为合理,有“分区包段”的地缘、资源基础等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