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司法厅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制度,把机关干部放到矛盾多、困难大、艰苦边远地方和关键吃劲岗位上扎实磨练,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
“老人家,现在生活还好吧?孩子的赡养费都能及时给你吧?”
“现在都好了,不用愁了。”
5月29日下午,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在舒城县晓天镇开展驻在式蹲点调研期间,回访法律援助受援人晓天镇黄沙村张屋组村民黄某。老黄一只袖子挽到胳膊弯,右耳朵上夹着一根烟,一副悠闲的样子。“看来老黄最近过得不错。”姜明微笑着询问老黄的生产生活情况。“不久前他可不是这个样子。”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卫东还清楚记得老黄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时的情景。老黄年纪大了,老伴身体不好,因为与孩子们长期存在矛盾,赡养费没了着落,镇村出面调解均没有结果,便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起诉,最后孩子每人每年给老黄4000元赡养费。
“厅长这么大老远跑来过问我和孩子们的小事,让你费心了。”老黄最后才明白是司法厅厅长在对他进行回访,连声说“满意”。
积极开展驻在式蹲点调研,推进厅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是安徽省司法厅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姜明身先士卒第一个来到地处大别山腹地的晓天镇司法所进行驻在式蹲点调研。也就此拉开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驻在式蹲点调研的帷幕。
安徽省司法厅明确规定,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调研就是要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磨练干部。要求厅领导下沉蹲点的司法所原则上在其工作联系点所在市选择1个县级司法局的两至3个司法所,每个司法所蹲点时间为3至5天;处以下干部下沉蹲点按照“相对集中”原则,以处室为单位,每年集中在1个县级司法局选择确定下沉蹲点的司法所,具体由县级司法局统筹安排,每人每年蹲点的司法所一般不超过3个。
最近一位安徽省司法厅领导下沉到司法所开展驻在式调研的是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敏,6月20日至21日,她先后下沉到芜湖市无为县十里墩司法所、牛埠司法所蹲点工作。这样的蹲点人员正在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