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充分考虑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我省启动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全力惠企业、稳就业。
记者 祝亮
适用条件
统筹地区适用条件为:2018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市级统筹地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末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市,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补助。
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企业。纳入省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同时具备: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可补缴);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等条件的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
稳岗返还资金按6个月2018年末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7500元)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2019年度只能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或稳岗返还其中一项。2019年已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可申领稳岗返还,但应扣除2019年已享受的失业保险费返还金额。
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芜湖、蚌埠、淮北市2019年末基金结余备付能力不得低于12个月,其余各地2019年末基金结余备付能力不得低于24个月。基金结余备付能力=2019年末基金累计结余÷(全年支出总额-全年稳岗返还支出总额)×12。
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稳岗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此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扩大到省级深度贫困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行蓄洪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