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日常产生的垃圾也越来越多。如何妥善处理这些垃圾,成了当前极为重要的问题,既需要人们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又需要依靠先进的处理技术使之“变废为宝”。那么,古人又是怎样处理生活中的垃圾呢? □ 据《北京晚报》
四千年前就有了排水管道
先秦时期,人们就已经认识到居住环境的重要性,主张要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礼记》中有“凡内外,鸡初鸣,咸盥漱,衣服,敛枕簟,洒扫室堂及庭,布席,各从其事”的记载——每天早上听到鸡鸣就起床洗漱,穿衣服,收拾被褥,打扫房间和庭院,然后再开始一天的工作。打扫出来的垃圾是不能随意丢弃的。《韩非子》中记载:“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商代对于在路边随意丢弃垃圾者,竟然要采取砍断手的严厉处罚。到了秦代商鞅变法时,依然保留有“刑弃灰于道”(《盐铁论》)的规定,只是处罚变成了黥面(古代刑罚,在面部刻字)。虽然这样做的实际目的是为了避免由于乱扔垃圾产生纠纷,但也足见古人对于环境的重视。
据《周礼》记载,周代还设有专门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包括“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郑玄的注释认为“條”通“涤”,是“清扫”的意思,“狼”则是道路狼藉。因此,條狼氏的职责就是专门负责清扫道路上的垃圾。《周礼》中还记载,“宫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井匽”一说是路厕,一说为排除污水秽物的设施,说明那时不仅有公共环境管理人员,还有公共卫生设施。
先秦时期已经有了简易的厕所,至少贵族士大夫是要到厕所里面去方便的。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的晋景公由于身体不适,“如厕,陷而卒。”竟不幸失足摔到厕所里淹死了。《战国策》也记载著名的刺客豫让曾躲在厕所里,想要趁赵襄子如厕的时候刺杀他。至于积在厕所中的粪便,当时的古人已经认识到其有肥沃土地、提高农作物产量的作用。农书《氾胜之书》中记载:“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以粪便沤田的方法虽然不一定是伊尹发明的,但也说明人们很早就掌握了这项技术。
从考古发掘的实际情况来看,早在距今4000年前的河南睢阳平粮台龙山文化时代城址中,就发现了埋于地下的陶质排水管道。此后,中国古代城市建设一直重视排水排污系统的设置。先秦时期的考古遗址中,还多有专门堆积垃圾废物的“灰坑”,或可直接称之为垃圾坑。这些垃圾坑有的利用天然的坑穴,有的则系人工挖掘而成,里面堆积着大量的废弃物或焚烧后的灰烬。这说明古人多以填埋、焚烧或集中堆积的方式处理垃圾,使其尽量远离人们的居住环境,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变废为宝的“生态厕所”
至少在汉代,粪便这种特殊的垃圾又有了新的应用方式——养猪,一种既能解决人们的方便问题,又能养猪的特殊厕所也被发明出来,称为“圂”(hùn)。《说文解字》中称“圂,厕也,从囗,象豕在囗中也。”这个圂上面是厕所,下面是一个猪圈,人们在上面方便后,排泄物落到下面的猪圈中供猪食用。《汉书》中有“厕中群豕出,坏大宫灶”的记载,颜师古的注释说:“厕,养豕圂也。”那时的厕所中已经养着大群的猪了,做到了垃圾的循环再利用。
现代考古发现,汉代的长安城在宫殿、官署等重要的建筑物附近,都建有复杂的排水管道或排水沟,可将雨水或生活污水排走。但是对于固态的垃圾,大约还是以堆积或掩埋的处理方法为主。到了隋代,汉长安城已经“经今将八百岁,水皆咸卤,不甚宜人”(《隋书》)。所以隋文帝杨坚放弃了汉长安城旧址,改在其东南方向另建大兴城。
到了唐代,大兴城改名长安城,人口规模达到百万,成为当时的国际性大都市,每日产生的垃圾数量想来也必极为可观。为了保护城市的环境,避免垃圾围城的情况出现,唐代对于倾倒垃圾的管理非常严格,《唐律疏议》记载:“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对于把垃圾扔到街上的,要打六十板子。有关管理人员不禁止的也要同样受罚。
除了官府的政令,经济杠杆也发挥了作用,唐代出现了专门以回收垃圾、拾粪为生的人。如《太平广记》记载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生,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同书还提到“长安富民罗会,以剔粪自业,里中谓之鸡肆,言若归之积粪而有所得也,会世副其业,家财巨万”。这些人竟然靠收废旧物品和拾粪而积累了万贯家财,成为了富翁。
在宋代,已经出现“垃圾”一词。据《梦粱录》记载,杭州街边的店铺“有每日扫街盘垃圾者,每支钱犒之”。店家要自己雇佣保洁人员,而街道上面的垃圾,则由官府出面定期雇人清理。“遇新春,街道巷陌,官府差顾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顾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人家甘泔浆,自有日掠者来讨去。”杭州的河道上还有“载垃圾粪土之船,成群搬运而去”。可见当时垃圾清运的量非常大。
《梦粱录》还记载:“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去,谓之‘倾脚头’,各有主顾,不敢侵夺,或有侵夺,粪主必与之争,甚者经府大讼,胜而后已。”专门挨家挨户收马桶的人叫“倾脚头”,这些人为了争夺宝贵的肥料资源,竟然要闹到官府去诉讼。
垃圾堆积竟使街道比房屋还高
中国人自古就有珍惜物力、勤俭节约的传统,对于废旧物品,也尽量想方设法再次回收利用,发挥出新的价值。明清时期,废旧物品回收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产业。清代康熙时期曾作为沙俄使节来华的尼·斯·米列斯库在他的《中国漫记》一书中这样描述他所见到的中国人:“任何不屑一顾的废物,他们都不忍遗弃,一小块皮革、各种骨头、羽毛、畜毛,他们都着意收藏,畜粪也要收集起来,然后巧妙加工,制成有用物品。”
对于城市环境的保持,明代南方地区的城市要好于北方地区,《万历野获编》记载:“街道惟金陵最宽洁,其最秽者无如汴梁。雨后则中皆粪壤,泥溅腰腹,久晴则风起尘扬,颠面不识。若京师虽大不如南京,比之开封似稍胜之。”除了气候原因,这可能与明清时期南方农家更积极地收粪积肥有关。明代的袁黄在《全农书》中提到:“南方农家凡养牛、羊、豖属,每日出灰于栏中,使之践踏,有烂草、腐柴,皆拾而投之足下……北方猪、羊皆散放弃粪不收,殊为可惜。‘北方’惟不收粪,故街道不净,地气多秽,井水多盐。”粪便这种垃圾回收得不好,自然会大大地影响到居住环境。
明清时期,为了保持北京城的环境整洁,一直有禁止乱丢垃圾的法令。《大明律》规定:“其穿墙而出秽污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大清会典》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有穿墙出秽物于道旁及堆积作践者,立即惩治。”但是实际上,人们还是习惯于将垃圾废物等直接倾倒于街面上。这些垃圾日积月累,甚至会导致街面整体上升。《燕京杂记》记载,“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则循级而下,如落坑谷。”这种情况造成路面高低不平,无论坐车还是骑马都很不安全,以至于清初的严我斯在《坠马行》诗中用“长安之险,险于蜀道难”来形容京师的道路。这种状况的产生,证明如果垃圾处理问题解决不好,城市环境就难以维持在良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