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局:清代第一铸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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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局:清代第一铸币厂

清代梁诗正等撰《钦定钱录》中的“洪武通宝”示意图
慈禧六十大寿万寿钱
(传)康熙帝六十大寿万寿钱
 

随着雍和宫大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进行,“雍和八景”将陆续与市民见面,分别为:城垣掠影、儒道禅韵、雍容流年、槐市雅集、宝泉匠心、翠帘低语、合院扶疏、海眼拾遗。其中位于北京市方家胡同东口“宝泉匠心”一景,因临近古代铸币官署“宝泉局”和原中国机床厂旧址而得名。

宝泉局为清朝最大的造币机构,分设四厂铸钱,其北厂在雍和宫南面的北新桥三条。通过追溯这座大型铸币厂的历史渊源,可以一睹明清时期的铸币体系,了解古人的金钱观念…… □ 据《北京晚报》

1 宝源局与宝泉局: 清廷最重要的造币机构

“宝泉局”之名由来已久,早在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便于应天府(今南京)设“宝源局”,掌管铸钱之事。明洪武元年(1368年),朝廷在各行省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同铸“洪武通宝”钱。

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后,在北京设置宝源局,隶属工部,天启二年(1622年)又在北京设宝泉局,为户部所属的铸币工厂。清廷入主北京后,沿袭明制,在工部和户部分别设立宝源局和宝泉局,并在各省设立铸局。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朝廷规定,每省只设一局,并统一将各省局的名称以“宝”字为首。此后,各省设立的铸币局增减频繁,至清光绪年间,仅存北京的宝源、宝泉两局,外省铸局相继停废。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宝源局裁撤。宣统二年(1910年),宝泉局也被裁撤。

据《北京金融史话》载:“清代雍正四年(1726年),重定宝泉局,分设四作厂铸币,全部位于东城界内。东作厂位于东四牌楼之四条胡同,炉十二座;南作厂位于东四牌楼之钱粮胡同,炉十二座;西作厂位于北锣鼓巷之千佛寺后,炉十四座;北作厂位于北新桥之三条胡同,炉十二座。正炉共五十座。东南西三厂又各置勤炉三座,北作厂一座。以备铜铅多余,加卯鼓铸。”其北作厂便地处今雍和宫大街东侧的北新桥三条胡同内。

北新桥三条位于雍和宫南侧,呈东西走向,明朝属北居贤坊,称王大人胡同。清朝属镶黄旗,乾隆时沿称,宣统时东段称赵公府,西段称王大人胡同。民国时仍称王大人胡同。1965年整顿地名时改称北新桥三条。雍正年间置宝泉局北作厂于王大人胡同。因该厂消失已有百余年,难以确定其所处的具体位置。据传,宝泉局位于胡同中部,坐北朝南,大门三间,硬山合瓦式建筑,正中悬黑底金字匾额,上书“宝泉局”三个大字。门内为一字影壁。院落为三进,有房屋数十间。其三进院正房九间,东西配房五间,为宝泉局办公场所。铸币作坊位于二进院东西配房,初设时铸炉十二座,后有增建。

据《清会典》记载:宝泉局设满汉右侍郎总理铸钱,设满汉司官监督铸钱。收纳铜铅,实施钱法与监督炉头、匠役如式按卯鼓铸等,则由两局派出的大使和笔帖式负责。大使的职责是约束工匠、看守物料和掌管库藏;笔帖式为局内低级官员,掌管满汉文书的翻译和收发;再下一级便是指挥铸钱工匠从事铸造的炉头。

作为清朝最主要的钱局,宝泉局是中央铸币厂,机构庞大,铸造工序繁琐。当时厂内有看火、翻砂、刷灰、杂作、锉边、滚边、磨钱、洗眼等八行,且对工匠们的管理非常严格,一方面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同时还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宣统年间,全国各省几乎都已停铸制钱,仅宝泉局铸过一种重一钱的“宣统通宝”小平钱,数量极少。辛亥革命以后,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宝泉局被废弃。如今,当年的四个作厂,只有位于东四四条胡同内的东作厂尚有遗迹,也是目前北京唯一遗存的清代铸币厂旧址,其他三座均已消失,位于北新桥三条的北作厂也无踪迹可寻。

2 古代钱币为何以“泉”字代称

宝泉局之“泉”字颇有寓意。泉,古音与“钱”通,因货币如泉水一样流通,有人遂将“钱”称为“泉”。

据《中国古代货币发展史》载:钱最早又称“泉”。《周礼·地官·司徒》云:贾公彦疏:“泉与钱,今古异名。”《汉书·食货志下》云:“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

早在战国时期,钱已被称为“泉”。始皇建秦之后,统一币制,规定以“半两”方孔圆钱为帝国的统一货币。因为“秦半两”外圆内方,具有“周流四方”的意义,故“泉”便泛指外圆内方的方孔钱。

西汉时期多将货币以“钱”相称。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汉武帝刘彻下令废除汉初郡国制币权,改由中央统一铸币,设“上林三官”,即钟官(掌铸钱)、辨铜(掌原料)、均输(掌制范),组成中央铸币机构,负责铸造“五铢钱”(也称“上林钱”和“三官钱”)。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篡汉,夺取刘氏政权,改国号为“新”,遂托古改制,滥发货币。同时,因“钱”“铢”等字之“金”旁同繁体“劉”字结构“卯金刀”之“金”,犯其忌讳,故正式以“泉”代“钱”,更铸“货泉”“布泉”以及“小泉直一”至“大泉五十”等六泉。此后,以“泉”代“钱”被广泛使用并留传下来,如三国时孙吴之“大泉五百”“大泉当千”,唐朝及五代时之“乾封泉宝”“永通泉货”等。由此,后世文人更因“泉”较“钱”字风雅淡泊,故尤喜称“钱”为“泉”。

“宝泉局”之“宝”,意为“宝货”,也是“钱”的泛称。从唐代开始,“钱”便有了“通宝”之名。据《中国钱币文化》记载,“通宝”意为通行宝货。从唐朝起,钱不再以重量为名称,而改称“宝”。唐武德四年(621年),铸造“开元通宝”,币面字样由书法家欧阳询题写,“开元”意为开创新纪元。以后历代沿用“通宝”一名,并常在“通宝”二字前冠以年号、朝代或国名,且赋予太平、兴隆、昌盛、泰昌、永昌、大安、端平等吉祥之意。

清代沿袭历代旧制,仍视“通宝”为通行宝货。《康熙字典》称:“又凡钱文曰通宝”,遂有“康熙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咸丰通宝”等通行货币。

3 宝泉局曾为慈禧铸造“纪念币”

“纪念币”是国家为纪念重大事件和杰出人物等发行的货币。“宝泉局”曾为康熙帝、乾隆帝、慈禧太后铸造过“纪念币”,只是古代“纪念币”的制式与现代“纪念币”有很大区别。实际上,古代并没有“纪念币”之名,时称“宫钱”,是皇宫内逢节日庆典作装饰、赏赐用的特制钱币,如为皇帝祝寿所铸,被俗称为“万寿钱”,用铜及做工要优于流通的钱币。

据传,当年为庆祝康熙皇帝六十大寿,户部宝泉局精铸了一批“万寿钱”(也称“龙凤吉祥方孔钱”)作为寿辰纪念,其制作工整、精良,面文峻深,穿、边廓坚挺,地张平夷。面文楷书对读“康熙重宝”,背穿上下宝珠内楷书“宝”“泉”二字,左龙右凤,图案大方、美观。康熙皇帝御览后大为赞赏,并将这枚“庆典纪念币”御赐予王公大臣。

光绪二十年(1894年),慈禧太后六十寿辰,朝廷要为她举办盛大的庆寿贺典,为此还诏告天下,令各衙署和王公大臣为老佛爷备办寿礼。京城的大小官员到处搜寻奇珍异宝,以博老佛爷欢心。主政户部宝泉局的官员为铸造万寿钱颇费心思。他令总理宝泉局铸钱的满汉右侍郎办理此事,并要求精挑细选十位铸造技术精湛的老工匠,集聚于雍和宫附近王大人胡同的北作厂,专门置一炉铸造万寿钱,并一再叮嘱,每道工序要严格把关,不能有一丝马虎和闪失,哪道工序谁出了事儿,就拿谁是问。

工匠们严选精炼黄铜,并在钱币样式、文字的设计上煞费苦心,终于铸造出别具特色的万寿钱。其正面为“万寿无疆”字样,背面文字突破了普通钱币标明钱局的惯例,采用了慈禧御用堂款“大雅”字样,古雅隽永,突出了该种钱币是专为慈禧太后大寿铸造的。不曾想,日本舰队在黄海挑起战事,清廷的北洋水师仓促应战,结果全军覆没。战争搅乱了慈禧的庆寿计划,她也没有脸面再大肆铺张,不得不传下旨意,取消在颐和园的庆典,所有贡礼一应全免。只有宝泉局铸造的万寿钱提前进奉宫中上呈皇太后御览,并得到她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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