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冒充刑警队副队长,以做工程招投标为由骗取受害人155万余元,为逃债,不仅伙同他人伪造虚假证明,还设局制造自己被非法拘禁假象威胁受害人。昨日,记者获悉,宫某、沈某被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30岁的宫某在合肥做生意,经常在一家彩票店内购买彩票,一来二去,与同来购买彩票的葛军(化名)相熟识。宫某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获取葛军信任,一直谎称是刑警队的副队长,目前做工程招投标,葛军等人信以为真。
2017年10月开始,宫某以做工程招投标、土特产等生意缺钱为由,找葛军借钱,葛军称无钱可借。于是,宫某称自己是警察,不能贷款,可介绍葛军贷款,赚钱后会给葛军分红,同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均由他本人自行承担。葛军见宫某身份特殊,没多怀疑,于是到宫某介绍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并将所得贷款全数交由宫某。
2018年1月,宫某又找葛军借钱投资,在得知葛军母亲拥有一处房产后,怂恿葛军将该房屋过户,再用房屋抵押贷款,等到赚钱了再解除抵押。同年1月19日,葛军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同年1月25日左右,宫某随即带葛军办理了房屋抵押贷款。同年4月25日,宫某又以利息贵为由,找过桥公司将该房屋解除抵押,同时又将该房屋抵押给另一家公司,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也转而交由该公司保管,抵押款扣除过桥费等费用后,葛军将剩余钱款又转账给了宫某。
据了解,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宫某共计诈骗葛军155.336万元。后来因宫某无力支付贷款利息,葛军要求宫某还钱,宫某不断推托,葛军方知自己被骗。
之后,宫某想要通过制造非法拘禁的假象,以达到葛军因非法拘禁被公安机关抓起来的目的,使葛军无法再向其索要被诈骗的钱,进而以此为筹码要挟葛军家人与其谈判,让其家人也不再索要被诈骗的钱。有此念头后,宫某特地找到一名律师咨询,得知自己被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或者超过24小时等条件,对方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2018年10月初,葛军母亲电话质问宫某为何不还钱,宫某认为制造非法拘禁机会来了。他主动向葛军母亲提出,当面谈还钱事宜。可是谈了约两小时没有结果,葛军及其家人声称要报警,宫某见无法制造非法拘禁假象,就以让战友沈某送钱为由,离开葛军母亲家。后在沈某的劝说下,葛军同意给宫某时间筹钱。为暂时摆脱葛军及其家人的纠缠,宫某还找沈某帮忙伪造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贷款结清证明,均被识破。2018年10月23日,宫某见葛军及其家人要去派出所报案,谎称次日可筹款还钱,主动提出与葛军去宾馆开房,保证不会离开,企图制造被葛军非法拘禁的假象。次日,宫某以找战友借钱为由,趁机离开。
2018年10月26日,宫某报案称自己被葛军及其家人非法拘禁。三天后,葛军又报案称被宫某诈骗。经侦查,公安机关将宫某及沈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