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单位购买种牛种羊,交由企业或合作社集中管理,贫困户全程不参与,到了年底坐等分红;小额扶贫信贷,钱不给贫困户,统一交由企业使用,贫困户定期“领”利息……类似简单化“分红式”扶贫,考核上“立竿见影”,但由于容易助长一些贫困户“坐享其成”的等靠要心理,自我发展能力并未同步提升,“富果”虽结,但“穷根”难除。(7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
导致分红式扶贫出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一些贫困户缺乏脱贫的能动性,对扶贫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导致扶贫干部不得不采取这种速成措施;另一方面,一些扶贫干部没有意识到扶贫攻坚的根本目的和重要意义,存在着急于求成的意识。说轻点,这是一种短视之举,是扶贫思路简单化;说重点,不排除一些扶贫干部敷衍应付,追求形式主义的考虑。
比如,容易导致一些贫困户养成好逸恶劳、慵懒成性的习气,一味地依赖外部帮扶,坐享其成,缺乏脱贫主动性,缺少产业支撑和造血能力,一旦外力撤离,很容易导致重返贫困。
而且,这种分红扶贫也存在着一些遗留问题,比如,这些分红式扶贫项目本金大多是帮扶单位筹集或是财政下发的扶贫资金,如果签约到期,本金应该如何分配,归属于谁,显然是个问题。再者,如果企业在经营中出现一些问题后,分红又该如何落实?脱贫攻坚结束后,村里扶贫项目收益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仅脱贫无法难以为继,还容易滋生矛盾,甚至可能导致腐败。可见,分红式扶贫存在着很多风险。
这就需要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一方面,加强对分红式扶贫的控制和规范。分红式扶贫未尝不可,但是却不具备普适性,应该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从法规制度层面进行管控和遏制。比如,对分红式扶贫进行考察评估,实施审批制度;对分红式扶贫建立终身负责制,确保输血不断。另一方面,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通过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遏制分红式扶贫泛滥,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审批和跟踪,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