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古已有之,始终是历代执政者严厉打击的对象。在清代,朝廷就曾多次在京城全面“扫黑除恶”,既打击猖狂一时的“煤霸”“菜霸”“水霸”等,也打掉了各种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据《北京晚报》
顺治帝督办“黄膘李三”案严惩恶势力的“保护伞”
据《明清宫廷趣闻》《清代秘闻录》等史料记载:清代顺治年间,有几股黑恶势力横行于京师,其中有诨号“黄膘李三”的李应试,诨名“潘习之”的潘文学等。他们在京城各霸一方,“交通官吏,打点衙门,包揽不公不法之事,任意兴灭,甚至文武官员多与投刺会饮(投递名帖,一起饮酒),道路侧目,莫敢谁何。”
清代缪荃孙《艺风堂杂钞》所记:黄膘李三,原籍通州,后居京城。此人原以卖菜为生,后入“响马”(古代拦路抢劫的强盗)盗伙,因其行抢“谋略技艺”高人一筹,遂成盗匪巨魁,“凡北五省之盗,皆出其门下”。顺治年间,他横行于北京南城,在崇文门税关(明清京师税收总机关)外私设关卡,强征私税,而前三门一带的铺户商行每月要向他交“常例钱”(即“保护费”)。潘习之独霸德胜门外的马市(今马甸一带),凡在此交易牛羊等牲畜者要向其纳“头税”(按牲畜头数缴纳),不从者便被他的手下人收拾。
尽管他们横行京师多年,却不见有司法官员过问,相反,一些文武官员竟与其“投刺会饮”。其中兵科(衙署)给事中(正五品)李运长身为纠肃法纪之官,却与黄膘李三之侄李天凤结拜为兄弟,认李三为叔父,并利用职权为李三贩大烟、私盐提供方便,从中得到好处。有几次官府派人去抓捕李三,都是李运长通风报信,使官府的抓捕落了空。
顺治九年(1652年)六月,都察院左都御史洪承畴向顺治皇帝上奏李应试、潘文学之罪行,特别是黄膘李三“在外城住处,大兴土木,建房巨大,修饰整齐,分照朝廷六部建制”,并让“民人称之李三太爷”。顺治皇帝遂命巡城御史与顺天府尹联合查办李三等“巨恶”。但三个月过去,毫无进展。顺治皇帝大怒,痛斥了巡城御史和顺天府尹的无能,随后命掌管内三院的皇叔郑亲王济尔哈朗督办此案。
郑亲王久闻李三之恶名,接了顺治的旨意后,立刻着手查办李应试、潘文学。他令十几个人在京城里明察暗访,收集李、潘等人的罪证,半个月后,将十几个作恶多端的不法之徒抓捕入狱。兵科给事中李运长一见李三被抓了,连忙找关系、走路子,想把他保出来。但无济于事,不久也因牵连李三案被捉拿。几个月后李应试、潘文学等被斩首于菜市口,其党羽数十人分别领刑。
黄膘李三、潘文学虽被斩首,但此案并未了结。顺治十年(1653年)正月十四,顺治皇帝召见几位大臣于太和殿,询问众臣:“黄膘李三,一小民耳,廷臣畏惮不敢举发,其何故也?”礼部尚书陈之遴等回奏:“如皇上将其正法,诚善,如果免其死,则讦奏之人必隐受其害,是以畏而不敢言耳。”顺治皇帝怒斥道:“身为大臣,见此巨恶不以奏闻,乃瞻顾利害,岂忠臣耶!”众臣不敢再多言。
随后,顺治皇帝命郑亲王继续追查与黄膘李三等“巨恶”有关联的官员,短短一个多月便查出与李三等案有牵连的大小官员三十多人。经审理后,有的被革职,有的被充军,而与李三勾结最为紧密的兵科给事中李运长被斩首。
这就是有清初“京师涉黑第一案”之称的“顺治帝枭斩黄膘李三案”,《清世祖实录》等均有记载。
雍正年间严打“煤霸”
阜成门位于北京内城西垣南侧,为通往京西之门户,明清及民国时期,城内所需煤炭皆由此运入,故有“煤门”之称。清代李虹若《竹枝词》曰:“来往奔驰车辆多,不分昼夜若穿梭;马骡运物终朝有,山内搬煤用骆驼。”
据《北京煤炭史话》记载:清初阜成门内外有大小煤栈、煤铺、煤厂数十家,店铺门前多写着“乌金墨玉,石火光恒”的广告。自清雍正年间开始便有地痞、无赖纠集在一起,将门头沟一带“驼户”运来的煤炭强行低价收购,然后高价售出,而在此经营煤炭生意的卖家也要每月上交“孝敬钱”。不从者要么被轰走,要么店门被封。据传以邓氏三兄弟为首的恶势力出手最狠,稍有不从,便大打出手。驼户们敢怒不敢言,便送给他们一个诨名:“虎三爷”。
雍正十年(1732年)腊月,京城天气剧寒,煤炭销量剧增。因天降大雪,京西煤炭一时难以送至城中,“虎三爷”等便到各个店铺强制低价收购煤炭,然后加价出售,谁敢不从,便棍棒伺候。阜成门关厢“万源煤厂”刚刚从门头沟斋堂囤进几万斤煤炭,就被“虎三爷”知道了,非要低价收购不可。煤厂老板苦苦哀求,“虎三爷”不由分说,对其拳打脚踢,不到三天几万斤煤炭就被拉走了,还被封了店门。煤厂老板一气之下,到负责地面治安捕盗的西城兵马司告状,却无人问津。
“虎三爷”等欺行霸市多年,因何无人敢管?原来他们与西城兵马司指挥官、吏目(官职)相勾结,并与驻守阜成门内正红旗副都统结拜为兄弟,除了每月孝敬这些地方官员外,逢年过节还要送大礼,由此成了“煤霸”的“保护伞”。
不久,“虎三爷”等因争夺地盘出了命案,几经周折被告到顺天府。很快,十几个“煤霸”被捉拿归案,押至大牢。随后,顺天府尹将此事上奏朝中,几日后西城兵马司指挥官、吏目和正红旗副都统、参领、佐领等大小官员二十余人因与“虎三爷”等“投刺会饮”“广受贿赂”,受到朝廷的查办。
“三审定谳”后,“虎三爷”等被判“斩立决”。以往被判“斩立决”的囚犯都被押至菜市口斩首,而这“虎三爷”等“煤霸”却有了例外。因其罪恶极大,为震慑一方,经顺天府尹(明清时期主管北京治安与政务的官职)“特批”,改在阜成门外煤市街斩首。随后在阜成门护城河西侧“融源煤厂”与“禾源煤栈”前的空场上搭起三米高的平台,顺天府尹亲任“监斩官”。两日后,将“虎三爷”等十几个恶徒斩首于此,并将他们的人头悬挂于高台之上,示众三日。而兵马司指挥官以监察不力和收受贿赂之罪名被廷杖八十,徒刑三年。正红旗副都统被革职,永不叙用。几名参领、佐领“各坐赃论”,被枷号两个月后,遣戍黑龙江宁古塔(今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
就地斩首“虎三爷”等恶徒
宛平知县力主“扫黑除恶” 十余个“菜霸”命断菜市口
清乾隆年间,京城以“四霸”为猖,即粪霸、菜霸、碓霸、水霸。其中盘踞在宛平县广安门、右安门内外的“菜霸”最为人们所痛斥。他们在人烟稠密、农民卖菜聚集之地,强行包揽代卖蔬菜,然后批给小贩,从中抽取佣金。菜农如果不从,轻则将其蔬菜抛散、捣毁,重则遭到殴打,性命难保;倘若告到官府,不但无济,反而会被压制,甚至是“反坐”(反被诬告)。
刘峨,字先资,山东单县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调任宛平知县。刚到任不久便了解到宛平地界黑势力猖獗。卢沟桥有家尚氏黑店,杀害旅客,劫人财物。他亲自查处,予以严惩。随后又将霸占西山煤矿,“多藏匿亡命”的恶徒“先后捕治置诸法”。
他上任不到半年,有十多位广安门一带的菜农到县衙告状,说广安门关厢一带有杨顺、赵财、王宝等“菜霸”,对进城的菜农强行收“例钱”,并低价收购蔬菜,然后高价售出,不从者便被追打。刘峨闻之,便到广安门一带明察暗访,果然看到有不法之徒横行于此,不出五日,便命人将杨顺、赵财、王宝等十几个“菜霸”缉拿归案。经审讯,赵财、王宝二人皆有命案,遂被判“秋后问斩”,其他“菜霸”也被判三到五年监禁。
张怀泗,号临川,四川成都府广汉人。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中举人,先后任怀来、顺义、宛平知县。《广汉县志》称其在任时,生性磊落,刚直不阿,勤于政事,俯察民情,曾平灭盘踞于宛平县菜市多年的恶势力,有“张青天”之称。
宛平县地处京城西部,是京城主要的蔬菜产地,菜农们多经广安门、右安门将蔬菜送至京城销售,而盘踞于此的“菜霸”久治不绝。张怀泗上任后,便与南城兵马指挥司等联手打击黑恶势力,在任不到一年,便严惩了上百个“菜霸”,被押至菜市口问斩的就多达十余人,由此使广安门、右安门一带的“菜霸”销声匿迹。菜农们自制大匾,上书“双安道畅”(即通往广安门、右安门的道路畅通无阻),送到宛平县署(今地安门西大街东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