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长别样寄语:亲切、温情、接地气
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问题
3上一篇 2019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
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问题

 

日前,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就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提出,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提到,近年来,出租屋亡人火灾多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

通知列举的案例包括,2015年6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西关虎屯出租屋火灾造成15人死亡。2017年7月16日,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村民自建房出租屋放火案造成22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村民自建房出租屋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聚福缘公寓火灾造成19人死亡。2019年5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一自建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均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在校大学生)。

通知提到,出租屋建筑基本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出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规范、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学校特别是大中专院校周边网吧、游戏室、歌舞厅、小宾馆、出租屋等场所集中,人流量大,商业活动频繁,火灾风险高,发生事故影响大。各地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各地要认真分析研判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提请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出租屋集中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罚,督促整改。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依法临时查封;凡是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强化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出租屋的产权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推动地方出台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信息登记管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指出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媒体曝光、联合惩戒、挂牌督办等多种手段,严格监督管理,震慑违法行为。    □ 据中新社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