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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冰激凌” 小心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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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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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冰激凌” 小心害人又害己

□ 苑广阔
 

武汉某连锁网红奶茶店推出了五粮液冰激凌,众多市民前去尝鲜,销售火爆。冰激凌里竟然含有名酒五粮液,到底是噱头还是真的添加了五粮液酒?吃完冰激凌后开车会不会被交警认定为酒驾呢?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7月1日《楚天都市报》)

按照商家的介绍,冰激凌是巧克力口味,加入了食用金箔粉,使用的酒是正宗五粮液,每瓶售价六百多元。店家每天上午会兑好这款冰激凌的原料,平均算下来,每支冰激凌里大概有1克五粮液酒。

看上去,这是一种创新,而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前提下,商家推出“五粮液冰激凌”并无不妥,因为配方可以由商家自己决定。然而,商家的这种做法,却会引发另外两个方面的问题,而且极有可能导致商家害人又害己的结果。

第一个问题,就是含有五粮液的冰激凌,会不会成为导致一些消费者酒驾违法的诱因。已经有品尝过“五粮液冰激凌”的消费者表示吃了这款冰激凌以后,确实有微醺的感觉,如果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巴连吃好几个以后再开车,极有可能导致酒驾行为。这样是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从这个角度,笔者以为,商家推出“五粮液冰激凌”的做法,显然很不妥当,有为了自身利益而罔顾国家法律法规、罔顾社会责任的嫌疑,同时还把消费者自己和不特定的第三方置于一种危险的境地。

这还不算,对于店家推出“五粮液冰激凌”的做法,五粮液集团曾公开表示,这是售卖冰激凌商家自发的行为,五粮液方面并未与该商家合作,将保留追究的权利。而五粮液作为驰名商标,未经授权其他品牌均不可随意使用该品牌作为商品名称,所以说,“五粮液冰激凌”的制作商家可能存在傍名牌的嫌疑,已涉嫌侵权。

商家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加强市场竞争而进行产品创新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种创新一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畴内进行,同时也要考虑社会责任,考虑是否会对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否涉嫌侵犯其他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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