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起,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
两部门同日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两份清单均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一系列领域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
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
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同时,将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