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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女孩遭踢打案”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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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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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女孩遭踢打案”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大连警方27日晨发布警情通报,宣布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侦办,并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吴某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警情通报说,6月22日凌晨,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女子被殴打猥亵案件。经调查,当晚零时许,受害人吴某(女,29岁,辽宁盘锦人)与女友于某酒后结伴回家。二人在吴某所居小区附近分手后,吴某独自一人返家。途中,吴某迎面遇到一陌生男子,该男子突然对吴某实施暴力殴打,将吴某打晕,拖入临近楼洞内实施猥亵后,乘出租车逃离现场。经采取多种侦查手段,警方于 6月25日21时许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22时许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内将其抓获。

经讯问,王某(男,31岁,大连人,系大连银燕数据有限公司员工)对殴打、猥亵吴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律专家岳屾山称,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但第一个可能会被排除的就是故意伤害罪,因为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将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如果构成强制猥亵罪,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其他恶劣行为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15年。   □ 据新华社、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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