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民政部门获悉,合肥市出台《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明确高龄津贴惠及具有合肥市户籍的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45%。
据了解,80~99周岁高龄津贴,区(开发区)为每人每年600元,县(市)按当地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执行;10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每人每年3600元。
此外,养老服务补贴方面,政府继续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市属城区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600元居家养老服务;县(市)城关镇70周岁以上的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100元居家养老服务;县(市)城关镇以外地区70周岁以上的低保、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50元养老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