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政府出台意见,提出到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每年3月底前统筹制定抽查计划
我省明确,各级监管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禁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省级监管执法部门要根据国家层面的工作部署和抽查事项清单,于每年3月底前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合理安排省级统一抽查和市、县自行抽查的分配比例,以及不同地区的抽查比重,明确各批次抽查的对象范围、发起方式、抽查比例和时间安排,汇总形成省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各部门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2019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部门,防止多层重复检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及时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
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监管平台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必须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方式。对执法检查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在适当范围内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
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应当由处罚决定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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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