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疫苗本不应现商业广告
非常道
别让“全勤奖”沦为诱人“画饼”
“人才流失预警” 是个人信息裸奔的缩影
微声音
下一篇4 2019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儿童疫苗本不应现商业广告

□ 王丽美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在郑州疾控部门发放的疫苗本中,都夹杂着奶粉、儿童药品等各类商业广告。甚至有微商在朋友圈推介背后的电商平台时炫耀称,因为是政府重点支持和发展的企业,其广告才会登上疫苗本。(6月4日《东方今报》)

我国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疫苗本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儿童出生后,第一次接种疫苗都要领取该证。根据规定,所有儿童入托、入学时,都要查验预防接种证,丢失了还要及时补办,其重要性和权威性不言而喻。商业广告登上疫苗本,让人瞠目。

建立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法律赋予卫生、疾控部门的职责。这就使得疫苗本上的广告有了“官方认证”的色彩,也难怪成为微商在朋友圈吹嘘的资本:因为是政府重点支持和发展的企业,其广告才会登上疫苗本。这无形中将会扩大这些商业广告的宣传效果,使不明底细的普通民众容易误听误信。

疫苗本是事关儿童健康安全的证件,是政府给孩子们提供的一种健康保障,疫苗本上出现商业广告,明显失当:其一,药品类的广告发布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而这些商业广告五花八门,其中小儿药品堂而皇之地在政府印制、管理的疫苗本上任意出没,很容易让人陷入政府部门见钱眼开、带头违规的遐想,影响政府形象;其二,对老百姓、消费者都是一个误导。倘若广告失实,消费者因此掉入广告陷阱,甚至不法商家制假售假,造成大面积伤害,政府部门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其三,广告多、时间长,广告收入去向何方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问题,要进行专项审计,不能任由有关部门、人员将其变为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

对此,当地政府不可忽视个中危害,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自查自纠,尽快销毁类似证件和文本,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对违规商业广告行为进行清理和追责,切莫让商业广告蚕食政府公信力。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