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破解“爬楼难”的问题,北京市不少老旧小区在政府或者是产权单位的协助下安装了电梯,老人、病患上下楼方便,居民们拍手叫好。但根据一些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规定,安装电梯需要本单元所有业主同意,否则工程无法进行。1980年建成的西城区红莲北里小区,业主们就遇到这个难题,某单元一楼业主担心房屋贬值不同意签字,称除非邻居们给出100万的“签字费”。(5月22日《新京报》)
索要100万的“签字费”或是极端的例子,但因个别业主不同意而搁浅,于老楼加装电梯却是普遍的现象。因此,老楼加装电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兼顾和平衡各楼层住户利益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
但靠协商解决,首先还要面对协商由谁来牵头的问题。牵头协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还要有相应的能力,比如设计出公平合理、大家都能接受的费用分摊方案,但老实说,现在有多少老楼,会有这样的“协商专家”。何况,出于利益最大化,高低层业主的诉求很难调和。因此,老楼加装电梯,不能只靠业主自发的“协商”。
这方面,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实际上也已经有成功的探索,比如广州,对于资金来源这一最大障碍,政府指导意见明确,除了业主共同出资,也可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公积金、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这样既解决了加装电梯本身的费用,也让低层业主的受损利益得到补偿。当然,业主出资如何具体分摊,不可能一刀切。也因此,要求有关方面做过细的工作,帮助业主了解电梯知识、相关政策,制定有公信力的补偿标准。
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攸关群众切身利益,有着公益的性质,让老楼居民也能与时俱进地改善出行条件,既是一个民生工程,也是一个民心工程。当多层老楼加装电梯已经成为急迫的现实需要,如何落实,让多层住宅居民及早享受这一社会福利,说到底,需要有关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如此,才不会导致因诸如100万的“签字费”而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