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强我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省司法厅与省卫健委联合发文,要求到今年底,全省戒毒所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全面取得开展戒毒医疗服务资质。
根据文件要求,戒毒所应设置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戒毒所医疗机构开展戒毒医疗服务项目登记工作,根据戒治规模,完善医疗机构设置。按照属地和就近原则,鼓励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参加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提升戒毒所及其相关疾病救治能力。戒毒所医疗机构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戒毒人员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实现医联体疾病咨询、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
针对戒毒人员离所就医的情况,积极探索戒毒所与共建医院“戒毒人员专用病房”建设,实现管理民警能够在病房直接监管和远程视频监控病房情况,确保患病戒毒人员在社会医院住院期间能够得到全方位的安全管控,降低所外就医的安全风险。
鼓励具备条件的戒毒所医疗机构在做好所内戒毒人员日常医疗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为社会戒毒人员提供戒毒门诊、戒毒咨询等自愿戒毒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