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刑进行强制执行。
2018年3月19日,宣州法院对该起强迫交易罪案件进行宣判,阮某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案件生效后,阮某拒不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缴纳罚金。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涉案的被执行人阮某财产进行全面清查,但未发现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监禁刑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阮某,并多次上门寻找阮某未果,阮某只缴纳了2000元罚金后,一直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阮某所在地芜湖市南陵县,开展强制执行。刚刚回家的阮某与已等候在其家门口的执行干警撞个正着,执行干警向阮某出示了搜查令,并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搜查中,执行干警共查获现金4000元,阮某极不情愿地把钱交给了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对阮某进行训诫,告诫其勿存侥幸心理,要尽快履行剩余执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