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祁琳)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公布了《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干事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儿童主任在任前需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意见稿介绍,儿童主任是指在村(居)民委员会从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负责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等工作的人员,一般称为“儿童主任”。
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担任的,优先安排村(居)妇女主席、计生专干;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大学生村官或者购买服务担任的,要求有一定专业基础或者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
为规范儿童保护专干服务,儿童主任在任前需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按照要求,其在制定儿童工作计划、提供儿童关爱服务等方面,应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儿童的权益,并且不标签化儿童及其家庭,保护儿童及其家庭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