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当前我省经济运行受国内外整体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诸多因素影响,经济领域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相对增多,全省经济犯罪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经济犯罪已逐步成为主流犯罪。
一季度受理 经济犯罪案件728起
从今年一季度情况看,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28起(同比下降8%),立案722起(同比上升4%),涉案金额41.1263余亿元(同比上升74%),破案91起(同比下降20%),挽回经济损失1.4余亿元(去年同期的3.5倍),抓获犯罪嫌疑人846名(同比上升0.9%)。
受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及打击模式的日趋成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省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六升一降”的趋势,即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职务侵财,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六类案件同比分别上升31%、29%、27%、7%、4%、3%;危害税收征管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0%。
去年追回 经济罪案境外逃犯35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去年,安徽公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成效显著。重点围绕知名品牌拓展类案研判,发起集群战役287起,发起量全国第一。组织马鞍山、合肥在全国率先发起“云鹊”1号、2号战役,破获系列假药案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获得公安部2次通令嘉奖。抓获境外逃犯数、收缴假币数创历史最高。成功缉捕35名境外逃犯,总缉捕率位列全国第三,同组第一。
此外,先后指挥蚌埠、宿州、阜阳、亳州成功摧毁5个制贩假币团伙,收缴假人民币1.3亿。发起涉税云端集群战役50余起,查补税款1.3亿元。集中研判并摧毁职业骗保团伙16个,挽回保险金850万元。
学会识别、 防范非法集资类犯罪行为
当前,非法集资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一个突出表现。会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介绍了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类犯罪行为。
据介绍,要认清企业面貌。未经依法批准,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集资。“经工商登记获准成立的企业,并不等于可以面向公众吸收存款或集资。”其次,要关注资金安全。对于亲戚朋友的介绍、推介,要考量资金是否能够保障安全、有关项目是否合法合规。在向自己不熟悉的对象出借资金或投资时,切忌倾囊相授。
另外,还要警惕高额回报。社会公众应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如果一个企业所在行业的利润率不足以达到或超过其承诺的回报率,那么出借或投资的资金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于没有任何实体支撑的借贷或投资,尤其需要高度警惕。
经侦总队还特别提醒老年群众,谨慎对待以发放投资理财宣传册、赠送柴米油盐等形式的各类宣传活动,不要轻易参加所谓推介会,不可轻信所谓项目的前景,要保住钱袋子、守住养老金。
盗刷信用卡订购电子客票 涉案300余万美元
省公安厅还通报了典型案例,来安12·02信用卡诈骗案就是其中一例。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方某等人通过境外非法网站获取境外人员信用卡信息后使用境外航空公司的官网,盗刷境外人员信用卡订购电子客票,并组织人员在开设网店低价出售牟取巨额利益。
该案涉及全球数家航空公司的机票,涉案金额达300余万美元。2017年12月,来安县公安局在三省四地同时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方某等人。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缴获作案使用的电脑14台、手机16部、电话卡120余张,在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电脑中查获盗刷电子机票信息1400余条、境外银行卡信息20余万条。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犯罪嫌疑人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