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11时57分,深圳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深圳市富源学校2019年高考报名考生中,有32名考生属“高考移民”。对此,深圳市教育局将取消这些考生在深圳市的高考报名资格,核减富源学校2019年高中招生计划的50%。(5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不可否认,“高考移民”是一种投机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高考秩序,而且损害了教育公平,对其进行治理和查处,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探究“高考移民”诞生的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再对症下药,才是治本之策。
首先,高考试卷全国不统一,催生了“高考移民”的怪胎。比如,目前有的省份试点进行高考“3+X”改革,有的省市仍实行“3+2”高考模式;即便是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有的使用“新课标全国一卷”,有的使用“新课标全国二卷”;而北京、上海等省市“风景这边独好”,坚持实行“自主命题”。然而,各地基础教育使用的教材不一,随迁子女回家乡参加高考便遭遇“水土不服”;因而,很多流动人口只能将子女留在家中接受基础教育。再者,各地高考录取率、录取分数线相差巨大,一些人通过各种途径迁移户口,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以求子女在异地参加高考,“高考移民”由此横空出世。
再者,“异地高考”政策全国不统一,为“高考移民”提供了现实土壤。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工作意见”,但只是一个宏观政策,由于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制订一个可供微观操作的实施细则,导致地方在执行“异地高考”过程中,不仅在实施时间上不统一,而且在具体政策和措施上也不统一。各地“自选动作”太多,也助推了“空挂学籍”的自选动作。比如,一些城市规定,参加“异地高考”需具备户籍、学籍、住房、父母就业等诸多条件,一些随迁子女达不到条件,只得当“高考移民”,企图蒙混过关。
因此,规范“异地高考”制度,显然比治理“高考移民”更重要。要保证“异地高考”新政,能够兼顾和平衡随迁子女与当地考生之间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体现教育公平,各地就不能各自为政,应步调一致。而步调一致,应体现在高考试卷全国一致、执行“异地高考”政策全国一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