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届健康产业 榜样评选”报名持续中
图说
淮南小吴此举不可取 捡到手机不给好处费不还
苏果超市的泡椒凤爪、 黑鱼抽检不合格!
“创新+”催生博望外贸“加速度”
合肥首家初创青年综合服务平台成立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淮南小吴此举不可取 捡到手机不给好处费不还

叶莹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捡到别人丢失的手机拒不归还还讨要“好处费”,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淮南市公安局国庆路派出所民警通过协调,男子终将手机还给失主。

5月9日15时,女子小刘在淮南一商场内逛街,当她看中一样商品准备电子支付时,才发现手机丢失,于是马上借了朋友的手机拨通了自己的手机。一男子接通了电话,承认在一楼休息处捡到了小刘的手机。两人约好在商场一楼西门口见面。小刘赶到地点后,见到了捡到手机的男子小吴,小吴称可以将手机还给小刘,但必须支付一定的酬金。小刘认为捡到别人东西应该归还,不可收取酬劳。小吴觉得一部手机价值好几千,还有很多重要信息在里面,对于失主来说价值不菲,自己捡到了手机并主动交还,索要一点酬劳并不为过。

此时,国庆路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此,发现了激烈争吵的两人立即上前询问。了解情况后,民警告知从道德层面上讲,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理应归还;从法律层面上讲,其行为涉嫌侵占,已触犯法律。听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后,小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即归还了手机。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