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布全省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19年第1季度)。全省对5个县级市、43个县、2个区的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共59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开展了水质监测,均为地表水水源。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什么?记者了解到,这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在于,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此次监测中,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监测项目共计61项,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等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补充项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共计5项。优选特定项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等共计33项。
地表水水源水质达标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2019年第1季度,全省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总量为14243.5万吨,达标水量14243.5万吨,达标率100.0%。宣城绩溪县扬之河取水口镍超标0.37倍,但只监测未进行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