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加强租赁住房服务管理,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行为,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日前《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印发。据了解,该《通知》今后将保障住房租赁相关方合法权益,加快培育发展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中提到,将在合肥市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租赁合同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同时,住房分租的,禁止出租人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对外出租。
《通知》规定,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应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并提交备案。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当主动接受政府住房租赁平台监管,对房源信息真实性负责。
同时,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证明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通知》中表示,承租人可以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租金补贴申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事项,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政策。
按照治安管理规定,租住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派出所办理租住人员登记备案。租赁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可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并提交备案申请,住房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当事人的备案申请。
实行网上签约备案后,租赁当事人可自行打印备案证明,也可到各便民联系点领取。租赁当事人凭备案证明,可直接到属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此外,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或伪造编造住房租赁交易信息的,相关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合同网签备案功能、风险提示、记入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