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王龙江 记者 雷强)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的刑庭审理刑事案件,民庭审理民事案件,行政庭审理行政案件,泾渭分明。但很少有人知道,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却开创了一个庭可以同时审理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的先例。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安徽行宣传周上,记者获悉,该院这一举措早在7年前便已开始。
“因我国对知识产权采取民事、行政、刑事的三审分立分级式保护,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途径保护其知识产权,侵权人可能同时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继东告诉记者:“然而不同审判庭不同审判人员对同一事实可能存在认定差距较大、事实重复认定等问题。同时‘先刑后民’也导致权利人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
据了解,禹会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2254件,审结2225件,结案率98.7%。其中知产刑事案件67件,结案66件;知产行政案件4件,结案4 件;民事案件2183件,结案2155件。两起知产刑事案例分别入选“2013、2016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开创了蚌埠地区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全国案例先河。2016年6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及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