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脸”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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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脸”安全吗?

 

“刷脸”真的靠谱吗?

面部识别技术越来越先进,并不断渗透我们的日常生活。一些人乐观地认为,“刷脸”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可是,“刷脸”真的靠谱吗?例如刷脸支付设备能否识别双胞胎、或者非真人的照片和视频呢?会否泄漏隐私?

准确度还有欠缺

人脸识别的准确率究竟有多高?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杨晓鸥曾经给出过一组数据:计算机识别人脸的准确率可达 99.15% ,而肉眼识别的准确率大概在 97.52% 。在美国,有机构使用亚马逊公司的面部识别系统扫描了535名国会议员的面部照片,并与相关数据库中的2.5万张罪犯照片比对,结果28名议员被系统识别为罪犯。

英国多个城市的警方开始试应用面部识别技术。但其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伦敦警方使用的面部识别系统错误率高达98%,被批评为“几乎完全不准确”。伦敦警察局局长克雷茜达·迪克对此辩护说,她不认为这项技术会带来大量逮捕行动,但公众“期待”执法机构测试使用面部识别技术。

英国警方曾将面部识别技术应用在音乐会、节日庆典或足球赛等场合。据英国媒体报道,在威尔士加的夫举行的2017年欧洲冠军联赛决赛中,警方使用的面部识别系统产生2400多次匹配,其中2200多次是“假阳性”匹配,即把普通人错认为犯罪嫌疑人。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研究人员测试了微软、IBM(国际商用机器)和中国旷视科技3家公司的面部识别系统,让3个系统判断1270张图片中人物的性别。结果显示,3个系统对肤色较浅男性的判断错误率都低于1%,识别效果较好;但对肤色较深女性的判断错误率从21%到35%不等,识别效果差。

但总体来说计算机的人脸识别能力是远胜于人脑的,无论是发型变化、常规化妆、胖瘦变化,甚至微整形、长相相似等情况,计算机都能准确识别。

不过,对于长相酷似的双胞胎、多胞胎,以及整容后判若两人的情况,人脸识别可能会失效。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未来在刷脸的使用场景中会逐渐增加指纹、掌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辅助密码。

训练数据不理想

对于“媒体实验室”的研究,IBM公司沃森和云平台业务首席架构师鲁奇尔·普里说,人工智能系统深度学习的有效性有赖于训练的基础数据。即使人工智能模型本身设计优异,不理想的训练数据只能导致高错误率及带有偏见的判断。曾有研究显示,在美国广泛使用的一套面部识别系统训练数据中,超过75%的图像为男性,超过80%的人为白人。

英国《自然》杂志在近期一篇评论文章中也指出,无论在学术界还是产业界,开发出复杂算法会广受赞誉,但相对而言,很少有人关注数据如何收集、处理和归类。导致人工智能产生偏见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训练所使用的数据质量不佳。

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研究人员乔纳森·弗兰克尔认为,很多用于面部识别的图片质量不佳,尤其是那些街头监控摄像头拍下的图片,也是导致面部识别技术在实际应用上经常出错的一个重要原因。

忧心隐私安全

除本身存在技术问题,面部识别大量使用还引发了对个人隐私的担忧。对于用户而言,个人信息安全同样重要,很多人在刷脸时也许会思考“刷脸时我的照片被谁看到了?”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律中心一份关于技术与隐私的报告显示,美国目前有16个州允许美国联邦调查局使用面部识别技术,将犯罪嫌疑人照片与相关数据库中的驾照照片进行比对。

美国数字化权利保护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的詹妮弗·林奇说,很多人并不同意警方在寻找罪犯时比对自己的照片,他们并不知道州政府有这种政策。

出于对隐私和安全的担忧,一些人甚至研制推出了反监测装备。德国人亚当·哈维曾在德国混沌通信大会上介绍了自己研制的“假面”产品,比如在衣服上绘制起迷惑效果的图案,让面部识别系统难以识别真实的脸。

怎样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刷脸”技术给人类生活带来很多便捷,但其中暗藏的一些风险也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网上不要轻易刷脸

“在网上不要轻易‘刷脸’!”网络安全专家提醒大家,尽量不要在网络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的认证方法。

作为人的生物特征,人脸数据是具有唯一性的,一旦丢失便不可再生。而任何一个数据进入到计算机后,都会变成计算机代码,就可能会被截获、被重构、被重放,一旦这些数据被还原,并被黑客等犯罪分子拿到以后,你唯一的身份数据就丢失了,而且永远没办法再生,因此风险很大。

为了降低使用风险,每种技术都应该用在恰当的地方,而人脸识别这种技术,并不适合在互联网和网络支付上,作为唯一的认证方法,这是非常不安全的。专家表示,我们在大脑里设个密码,如果忘了可以改,如果是银行发的动态密码器、U盾等产品,你丢了也可以去换个新的,但是作为生物特征的人脸,却是具有唯一性的。

任何一种新技术,都要在相应的场景使用,才是最合适的。专家认为生物认证技术也是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但它的使用范围,应该如何使用它,应该是有限制的,不能一味地滥用。

制定个人生物信息安全规范

“生物信息安全是一个庞大的领域,个人生物信息保护是这个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学者提出,目前,个人生物信息的法律保护面临着三个问题:一是个人生物信息权作为具有人格权属性的私权,尚未明确纳入私法保护范围;二是针对个人生物信息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人口治理、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非商业应用,以及政府和相关机构的责权利,特别是个人生物信息权保护边界等急需明确;三是针对个人生物信息商业应用和相关产业侵权风险及不正当竞争,目前缺乏相应的特殊规制,法律救济、行政处罚也无法律依据。

对此,可以立法进一步规范相关内容,诸如虹膜和面部识别的技术可以在什么范围内使用,以及如何使用,包括授权和使用者的等级,都需要在立法中详细规定。这些方面已经零散地体现《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司法解释和规定中,但是并未形成完整体系。2018年5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17)实施,可以比照这个规范来制定个人生物信息安全规范,或者补充和修改这一法律,把个人生物信息安全作为一个独立的章节加入到《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

□ 记者 吴承江 整理自新华社、《经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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