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医者仁心,医生这一职业承载的生命之重不言而喻,可是却有人无视职业严谨和病人的生命安全,私自非法开展诊疗行为。日前,“赤脚医生”李某因非法行医被罚万元。
据了解,去年1月30日,庐阳区卫计局执法人员发现,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某一民房内有私人诊疗行为,并依法对该民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屋内摆放有药柜、诊疗桌、药品等医用物品,还有患者正在输液。执法人员找到经营人李某并对其询问,李某称自己是安徽省某医院骨伤科医生,已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经查实,民房内没有发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李某所说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职称证书。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2018年5月2日,该区卫计局依法对李某作出没收药品一箱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2019年3月4日,该区卫计局向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区卫计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裁定准予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