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是“清明”假期第二天,伴随着踏青赏花游人的增多,一些不文明行为也随之发生。据了解,北京市属公园正在研究制定“游园黑名单”制度,今后将对多次劝阻无效、破坏文物等行为较为恶劣的游客,采取一定的游园限制措施。(4月7日《北京青年报》)
早在2016年9月,《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被媒体称为首个地方版旅游“黑名单”制度;游客一旦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榜单,该信息将通报给旅行社、景区、饭店,不文明游客将遭到“限制购票参观景区及博物馆”等惩罚。可见,北京市属公园拟建“游园黑名单”制度,对多次劝阻无效、破坏文物等行为较为恶劣的游客,采取一定的游园限制措施,是对北京版旅游“黑名单”制度的进一步细化。
然而,从北京版旅游“黑名单”制度实施两年多情况来看,显然不尽如人意,“不文明游客黑名单”上只有20多个名字,与众多的不文明行为相比,“黑名单”的“拉黑”速度和范围均有明显不足。换言之,旅游“黑名单”,本身遭遇了“灯下黑”。
可见,对于不文明游客,“拉黑”仅是第一步。换言之,对于不文明游客,宜堵更宜疏。比如,当面制止游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效果有时并不好,甚至会引发纠纷;帮忙捡起来再扔进垃圾桶,用实际行动为游客做示范,让游客自觉改变不良习惯,显然游客更容易接受。
此外,应尽快制定“文明旅游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做到有法可依,照章行事,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游客的行为举止,同时,也让游客有一个基本的文明判断标准。有关部门及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文明旅游准则家喻户晓,牢记在市民心中,在思想上增加文明出行意识;要注重早期教育,先入为主,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以文明旅游准则为主题的素质教育,让孩子们的心中从小就播下文明出行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