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供正规出租车发票,金额还可以随意调……记者近期在上海虹桥火车站等地暗访发现,提供正规出租车发票成了不少“黑车”的揽客手段。“黑车”如何能打出正规的出租车发票?(见本报4月2日13版)
出租车发票能随意打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于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从乘客的角度来看,此前税务部门就曾做过警示,“如果乘客购买了发票,也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对于乘客应增强法律意识,一方面不应该为了便捷与便宜,给“黑车”及不法出具发票的行为提供市场;另一方面遇到虚开发票的情形,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从而使这些不法行为得到精准打击。
“黑车” 机打出租车发票更直接反映出出租车公司发票管理疲软,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交通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比如,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早在2012年就明确要求企业对出租汽车发票的发放、使用、结存等进行账簿登记,严格专人保管,防止因管理疏漏造成发票丢失。对此,交管部门及税务部门当做好相应监管。
另一方面对于出租车企业应强化发票管理。比如,有的出租车公司就明确,如果司机丢了票,一段时间内不会给换新票,此外还有写保证书等一系列措施,如果有相关投诉,司机还需要回来协助调查。如此以来,提高了丢失发票成本,也就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避免司机私自套取发票。
同样,对于倒卖发票的行为也应依法严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此,唯有强化执法,坚决遏制虚开、骗税的猖獗势头,才能规范行业秩序,才能让违法行为再无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