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拥有着大学本科学历的男子雍某某,为了讨好女友,竟向女友展示两本不动产权证(系伪造)。后女友提出分手,雍某某坚决不同意,并跨省买手枪,在家自制“土炸弹”报复女友,并致女友赵某某死亡。3月27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方查明,被告人雍某某,安徽定远县人,36岁;被告人王某某,41岁,山东鱼台县人。被告人雍某某和被害人赵某某,两人原系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3月份左右,赵某某提出分手,雍某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矛盾,雍某某产生报复恐吓女友赵某某的念头。
2018年5月份,雍某某通过QQ联系上山东的一枪支卖家王某某,两人谈好价格后,雍某某驾车前往山东鱼台县。同月8日,在王楼煤矿附近的树林里,被告人王某某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雍某某手枪1把、子弹10颗。雍某某返回合肥后,5月15日再次联系上王某某,以1000元价格购买了20颗子弹,王某某快递给雍某某。被告人雍某某觉得不保险,又准备了烟花、爆竹、电线、电池、电子钟、PVC塑料管等材料,在合肥市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家中制造了一枚“土炸弹”。
同年6月4日13时许,雍某某携带其购买的手枪、自制的“土炸弹”,一把30厘米长的水果刀及赵某某的笔记本电脑,驾车来到肥西县上派镇赵某某经营的美容店内,当时两名顾客正在店内,雍某某与赵某某见面后发生口角,雍某某用手枪朝赵某某射击数枪致其当场死亡,后雍某某自杀未果,并携带手枪及剩余子弹到合肥市公安局荷叶地派出所投案。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某系被他人使用枪械射击造成颅脑损伤及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同年7月27日,王某某被肥西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另查明, 被告人雍某某与赵某某恋爱期间,为讨好赵某某,雍某某于2017年8月份通过路边办证广告,伪造了两本二人共同的“长丰县双墩蒙城北路一小区”某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