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25日对暴风集团及公司董事长冯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婧发出监管函,认为公司未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严重滞后。
监管函称,2018年1月2日,暴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暴风魔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代理合作协议,约定暴风统帅作为暴风魔镜的线下渠道代理商,一次性向暴风魔镜支付代理押金3000万元。暴风集团未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7月20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
监管函称,暴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创业板有关规则规定,暴风集团董事长冯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婧违反有关规则规定,对暴风集团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暴风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及时整改、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和相关当事人遵守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