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原副省长季缃绮 一审被判14年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公开宣判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季缃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