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明码标价罚15万元 职业学院违规收费罚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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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明码标价罚15万元 职业学院违规收费罚47万元

□记者 王玮伟
 

3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安徽弘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明码标价被罚15万元;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均因为违规收费被处罚。

两职业学院违规收费受罚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自立项目收取校园一卡通工本费,2015年、2016年收费金额合计159000.00元。自立项目收取军训费,2015年度入学新生共计320812.50元(该费用主要为支付给施训单位的军训费和军训期间的日常开支,不含当期每生军训服装费46.00元/套和校服费61.50元/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文件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所列的价格违法行为。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致使缴费人多付费用合计479812.50元。

鉴于当事人在被检查期间能够主动配合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能够整改到位,违法所得已全额退还给缴费人。根据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479812.5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也因价格违法行为,导致缴费者多付价款159452.00元。根据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即罚款159452.00元。

开发商未明码标价罚15万

经检查组查实,安徽弘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弘宇雍景湾房地产项目,对可销售商品房尾盘房源共计30套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也没有通过其他形式公示该30套可售房源相关价格信息。合肥市物价局依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8年4月9日将该案移送巢湖市物价局处理。

根据规定,巢湖市物价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进行了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依据相关规定,于2018年5月9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的行为处以1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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