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欲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农村居民也将逐渐全部用上优质自来水。
根据意见,我省将沿江、沿淮、淮北及江淮丘陵地区应统筹考虑县域水源条件、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建设等供水系统整体布局,优先采用地表水,依靠长江、淮河、大中型水库和湖泊等可靠的水源,将供水管网由城市向镇村延伸,逐步实现县域供水管网“一张网”、水源互为备用、水量相互调剂。依托大中型供水企业的技术、管理优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建立一体化的城乡供水网络系统,实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
对暂不具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地区,近期以县为单位,打破乡(镇)等行政区划限制,合理划分供水分区,根据水源条件确定工程规模,完善县域内规模化供水工程布局,同时依托规模化供水工程兼并整合现有小水厂,提高规模供水覆盖率;通过引江济淮、淮水北调等引调水项目推进地下水源置换,进一步优化县域农村供水总体布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农村自来水价格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等制度。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时缴纳水费,农村公共用水应明确缴费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应配合供水单位做好水费收缴工作。居民供水入户部分管道材料和安装费用可由用水户负担,但每户不应超过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