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了解到,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发经营中出现违规行为,被处以相应处罚。据了解,该公司因商品房购房款未按规定存入资金监管账户、业主多次群访,在企业信用考评中被扣除5分。
根据去年4月合肥市政府发布的《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直接存入相应的监管专用账户;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缴款的方式及缴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购房者支付的预售款项,应当凭开发企业开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通知书》,存入监管银行的监管专用账户内,而购房者申请购房贷款的,发放贷款单位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贷款直接划转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此外,去年12月,由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开发的“京商商贸城”项目,因发布低俗广告并配有不雅图片,已被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