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后眼、脸部红肿破相 女子要求赔偿遭商家拒绝
7月1日起 安徽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地市传真
昨我省合肥、铜陵劲爆三注双色球头奖
藏族阿妈千里来皖找“援藏医生”治病
安徽旅游年卡正式上线 70余家景区300元畅玩
下一篇4 2019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美发后眼、脸部红肿破相 女子要求赔偿遭商家拒绝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消保委调解了一起美容美发消费纠纷,最终,美发店赔偿消费者800元。

日前,界首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其在界首某美发店花290元进行美发服务,随后出现眼睛和脸红肿等过敏症状。陈女士与商家交涉,要求赔偿,遭到商家拒绝。

界首市消保委受理投诉后,联系该美发店负责人。该店负责人称,美发过敏应该是头皮有过敏症状,陈女士脸部过敏,不是美发服务造成的。

陈女士称,她美发后第二天就出现症状,经医生诊断为过敏引起的。界首市消保委向双方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美发店一次性赔偿陈女士800元。

界首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产品及服务,在使用美容美发产品及服务时要养成主动要求进行皮肤测试的习惯,同时,还需索取发票,保存相关证据。

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美容美发所用产品的名称、品种、注意事项等书面材料,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