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同意合肥、池州、宣城、阜阳、蚌埠、马鞍山、淮南、芜湖、黄山9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市级地方标准的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