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持续发酵的呼和浩特城管正月初七撕春联一事,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4日凌晨通过官方微博致歉,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及时与商户进行沟通,且工作方式和处理方法简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城管队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呼和浩特市城管等此前给出的防污染、为了市容环境等理由显然难让人释然。道理很简单,连贴春联这样都被定义为市容环境污染,也太有些不合常理和偏激味道了。笔者以为,这除了地方有关方面对起码的春节民俗缺乏敬畏之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对当地城市市容市貌的标准缺乏明晰的定位,或者说定位不够科学和准确造成的。
也就是说,地方城管对临街商户贴春联屡屡“过不去”,其中固然有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和方法欠妥等问题,如拍脑袋决策、权力粗暴、执法不科学等,但更深层次上却还是地方市容市貌标准缺乏的后遗症。而这些,很可能不是具体城管队员和城管领导的错,而是地方政府等的工作还不够深不够细所导致的。
如此,仅仅谴责具体执法的城管队员和城管领导等,或具体城管部门出来道歉,力度显然还是不够的,还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问题,这需要的是地方政府等切实负起责任,对当地市容市貌(整治)的标准进行细化和明确,明确哪些是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需要制止,哪些不是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允许或一定时间段内可以保留的。
怒怼城管“禁贴春联”或为“撕春联”道歉,更应该深入研究讨论市容市貌标准。可以想象,当时如果相关的市容市貌标准规定事先详细明确,又取得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所谓的“禁贴春联”“撕春联”,也许就能得到社会的有效理解,起码不至于引发如今巨大的社会舆论反响了。而这,考验的不但是具体的城管执法,更是城市管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