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沈娟娟)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全省城乡居民收支和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元,同比增长8.7%,与全国相比高出0.9个百分点,并且相对差继续缩小,比上年缩小0.7个百分点。
按收入来源分,2018年安徽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974元,同比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1.0%;经营性收入5548元,同比增长17.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1%;财产性净收入2708元,同比增长17.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9%;转移性收入5163元,同比增长6.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0%。
据介绍,2018年,安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九大精神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平稳增长,民生保障持续加强,惠民富民成效显著,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结构稳中趋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