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为了切实保障司法行政干警伤病后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省司法厅联合省卫健委作出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紧急医疗救治工作机制。
根据部署,实施紧急医疗救治的司法行政干警对象包括:在执法执勤、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以及进行训练、见义勇为时负伤,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以及因患急危重症,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省属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定点救治医院,负责全省急危重症司法行政干警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实际,确定若干医疗服务能力较强、专科特色突出、有较高医疗水平、设施和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作为市、县(市、区)定点救治医院,与其辖区内急救中心(站)共同建立紧急医疗救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