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二十三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新股上市首日涨幅44%的限制,导致价格不合理,而且前几天都没有交易量,非常不合理,而且限制了交易。方星海建议,首日涨停板这个事情要研究,我个人觉得应该取消。
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限制,方星海副主席的建议在A股市场上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方星海副主席的建议并不准确,因为新股上市首日并不是涨停板限制,而是涨跌幅限制,但方星海副主席所要表达的意思,市场还是很清楚的。所以,方星海的建议得到了不少市场人士及投资者的支持。但就监管而言,并没有必要围绕着“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这个问题来兜圈圈。
因为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未必就比实行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好。因为A股市场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市场投机炒作的气氛浓厚,而对新股的投机炒作尤其如此。在这种投机炒作面前,不论是实行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还是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两项制度其实都是存在弊端的。
以笔者之见,与其围绕着“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这种治标不治本,甚至连“标”也治不了的问题上兜圈圈,不如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比如,完善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规定新股首发规模不得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0亿股本以上的公司首发规模不低于总股本的25%,且在新股上市首日一并上市流通。以此扩大新股上市首日的流通股规模,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果总是用很小的一部分新股上市流通,以迎合市场投机炒作的需要,那么,市场对新股的投机炒作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兜圈圈”的结果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