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很多市民都会收获一年辛劳换来的各种奖金。然而,往往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不少人的贪利和侥幸心理,设下非法集资的圈套诈骗其钱财。近日,金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就侦破了一起集资诈骗案,嫌犯许诺高额利息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300余万。
警方快速侦破一起集资诈骗案
2018年12月,金寨警方接群众报警称:金寨县南溪镇居民陈某陆,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50余人,吸收公众存款300余万元,并书面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涉嫌集资诈骗案。
由于涉案金额大,利益受损群体众多,短时间内就聚集多名受害人集中报案,而且报案人多为老年人且情绪激动。办案民警在侦办案件的同时,不断安抚受害人不安情绪。
通过加强线索摸排和信息研判,办案民警多次前往合肥,采集犯罪嫌疑人陈某陆信息,摸排陈某陆踪迹。最终通过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陆为逃避打击,办假身份证,刻意隐瞒身份。1月7日,在陈某陆企图逃往外地前夜,将其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陈某陆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增强防范意识 护好“钱袋子”
“很多百姓由于文化水平、信息沟通等原因,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相关知识掌握得并不全面。”办案民警说,年关将至,在大家手头都有些资金的时候,要特别当心集资诈骗行为。
“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行为;许诺超高收益率;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及时交付本金就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民警列举了几种要特别警惕的行为,还有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流动场所及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并投资所谓理财项目或产品;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写字楼举行的所谓投资推介会;通过群发短信、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所谓投资项目或产品。
警方提醒,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对于发现被骗,集资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