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我省25家企业84个品种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其中1个批准文号通过一致性评价;对已获得国家资格认定或获得备案并开展研究的我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昨日,省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进行解读。
据了解,全国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有95%以上都是仿制药,在国家289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中,我省53家企业92个品种有25家企业84个品种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其中1个批准文号通过一致性评价。
我省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药用材料质量与药品工艺制造水平、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等。为加快推进我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获得国家资格认定或获得备案并开展研究的我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我省将鼓励制药企业研发仿制药,按照国家制定的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依托我省制药企业现有研发和生产能力,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支持政策包括采购、临床使用、医保激励、税收优惠、价格,以及推动我省仿制药产业转型升级等六项政策。仿制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医药企业每取得1个全国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并落户我省生产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