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玉龙
1月6日,湖南怀化。民警在怀化南高铁站查获一名“买短乘长”逃票旅客。经查,自去年10月以来,其累计逃票金额多达1900余元。因涉嫌违法,该男子被警方行拘5日。(1月12日澎湃新闻)
以“买短乘长”逃票其危害性不容小觑。一则从运行安全来讲,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作聪明,会导致列车“超负荷”超员超载制动停车,影响列车的行车安全;二则会侵害铁路运营企业的利益;三则更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形成。而这样的逃票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而伴随着铁路验票制度越来越严,以及法律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恶意逃票可施展的空间也必定越来越小。据报道,郑州铁路公安近日一举打掉了两个利用高铁来贩运烟草的逃票团伙,抓获逃票成员11人,逃票金额达6万余元。同样,近日山东青岛11名男子通过微信搭伙恶意逃票“买短乘长”被拘留。由此可见,假聪明终归会自尝恶果。
而且,恶意逃票也难逃信用惩戒。比如根据《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等等,就将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所以,“买短乘长”逃票,一旦东窗事发,也难以逃脱相应的信用惩戒。
更何况,买票乘车本就是人之常情。诚如前述,这是连小孩都懂的道理。从情理方面讲,不买票或者变相逃票,只能说明这个人道德水准不高、诚信不足、文明欠缺。而倘若身边还有孩子,无疑更会形成极强的负面向导,对孩子的成长毫无益处。故此,这种恶意逃票的龌龊之举的确不应该干。
总之,“买短乘长”恶意逃票被行拘不冤。当然,避免乘客逃票行为的出现,铁路方面也须加强验票机制的改进,而警方也应加大相关案件的惩治,从而让逃票者无空子可钻,更是“无处可逃”。对后来者而言,应该汲取其中的教训,切莫因为假聪明,毁了自己的名声,也难逃法律制裁。